扬州:降低人才及二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两成首付
本报讯5月9日,从江苏省扬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扬州于5月7日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及两个及以上子女家庭改善居住条件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扬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先富市战略着力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的政策意见》等文件 要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积极支持有才能,二孩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购买第一套和第二套。
《通知》显示,此次政策调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二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额度。
在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方面,《通知》提到,对有青年人才和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符合申请条件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
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通知》提出,扬州市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级人才,省级人才,市级人才等六类人才,取得博士,硕士,学士或相应学位的,为招才对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不超过我市单个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3.5倍,3倍,2倍,1.5倍借款人及配偶双方均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扬州市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的相应倍数,相比人才水平较高的一方该人才支持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此外,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符合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我市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分别增加10万元和20万元。
根据新政,如果两个职工申请贷款,每人分别计算贷款金额。
关于人才的认定,《通知》显示,一是扬州市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级人才,省级人才,市级人才为晋升人才二,取得博士学位或相应学位,硕士学位或相应学位,本科学位或相应学位,大专学历的人才有四类
二孩及以上家庭是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带薪职工家庭。
此前,扬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日前,双薪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单薪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36万元2022年4月24日前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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