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文辉 时间:2022-12-08 14:05 阅读量:54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合法合规:公司于2022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22日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见面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出席会议现场投票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登记日已登记公司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投票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的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记录日期:2022年6月16日

7.出席者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代理人出席会议和投票,股东代理人无需为公司股东。

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属于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姚立军先生应回避表决同时,由于姚立军先生为宁波江歌实业投资合伙企业和宁波弘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姚立军先生一致行动的宁波江歌和宁波弘德应回避对议案一的表决以上股东均未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表决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地点:浙江省余姚经济开发区明邦科技工业园鞍山路宁波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需要考虑的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动议的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6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应单独统计并及时向中小投资者披露。

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属于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姚立军先生应回避表决同时,由于姚立军先生为公司股东宁波江歌,宁波弘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姚立军先生一致行动的宁波江歌,宁波弘德应回避对议案一的表决以上股东均未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和其他事项

1.注册方法

法人股东: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时间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认真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并附上身份证,单位证照,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确认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请于2022年6月17日17:00前送达或寄至公司。

3.注册地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浙江省余姚经济开发区明邦科技工业园鞍山路宁波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请在信中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315400。

4.会议的联系信息:

联系人:蒋,,

5.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参会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行承担。

6.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前半小时携带证件原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和入场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动词 参考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0日

附件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1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为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666,投票简称:江丰投票。

2.填写投票意见或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写投票意见:是,否,弃权。

3.对一般提案进行表决的股东应被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之外的所有其他提案表达了相同的意见。

对一般股东提案和特定提案进行重复表决时,以第一次有效表决为准股东先对具体提案进行表决,再对一般提案进行表决的,以已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表决的其他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再对具体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22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9:15—15:00。

附件2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表决,并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我/我们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投票时请在投票意见对应的栏内打√同一提案,只在一处打√多选或遗漏视为弃权2.如果委托人没有给出任何投票指令,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3.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负责人姓名:

客户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的股份数量:

客户的股东账号: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3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出席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签名:

年日

注:1我/我们承诺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日记录的股东信息不一致而导致本人/我们无法出席股东大会,本人/我们将对此后果承担全部责任我在此承诺

3.请用正楷填写这份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的登记表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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